记者3月31日从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自今年起,上海将有400名优秀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可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日前制定的这一意见,明确了高技能人才享受特殊津贴的选拔条件。
《意见》确定的选拔条件包括具有国家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或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同时具备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高技能人才楷模、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或省(行业)技能人才表彰,业绩突出,影响广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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