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3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甘政办发8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1号)等精神,为强化省级统筹力度,持续规范院校招生办学行为,加强招考全过程监督检查,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录取(以下简称“单考单招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方式
自2027年起,我省单考单招录取文化素质测试由现行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模式,调整为统一参加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职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职升学考试”)的文化素质测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可参加单考单招录取。高级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当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以及参加当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职升学考试考生不可报考。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所有参加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普通高考报名,与当年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具体时间、报名方式按照甘肃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要求执行,报名时单独建立资格库。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单考单招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职业技能由招生院校开展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如下:
(一)文化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中职升学考试的文化素质测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五科,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思想政治60分、历史40分。具体要求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甘教职成函42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有关工作的补充说明》(甘教职成函19号)执行。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单考单招考生录取入校后,由招生院校组织开展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甄别考生的职业性向,引导考生合理分流、健康成长。测试成绩作为新生分层教学、分类培养及专业适配性调整的参考依据。
五、志愿填报与录取
单考单招录取与普通高校录取同时进行,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单独划定单考单招录取控制分数线。参加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志愿在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填报,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志愿设置与当年所在批次高考录取志愿一致。第一次填报志愿投档录取未满额时实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具体时间和办法按照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报名参加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考试招生组织领导单考单招录取工作是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重要举措,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公正,各地各相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部署安排,建立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及时研究解决组织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实现新旧政策平稳过渡。各市(州)招委会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抓好辖区内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点设置、考务组织和考试安全等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保障报名和文化素质省级统考平稳有序实施。各招生院校要落实考试招生工作主体责任,做好职业适应性测试组织、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审核、录取工作实施及考生咨询服务等工作,细化工作方案,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单考单招录取文化素质测试模式调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管理各市(州)招委会要加强与辖区内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规范做好考生资格审核,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要求,严禁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报考,坚决杜绝违规组织外省生源报考问题。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报名资格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确认;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报名资格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确认;退役军人报名资格由考生落户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各招生院校要规范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完善测试标准、严格评分管理,确保测试科学有效。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严守招生宣传纪律,严禁虚假宣传、违规收费、违规承诺录取及与社会辅导机构勾结违规组织生源。要严格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畅通咨询举报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决维护教育考试招生良好生态。
(三)进一步强化改革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高校要强化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坚持正面宣传、精准解读政策,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全面、准确、及时解读政策调整的目的意义、核心变化及报考须知。要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政策理解与执行能力,确保各项调整政策落实落细。要密切关注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